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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类人适合剖腹产
http://www.100md.com 2007年3月6日 《生命时报》 2007.03.06
     在这个习惯了自主的社会,人们有时会凭一己之见做决定,比如现在很多产妇会轻易去选择剖腹产。但其实,剖腹产是需要有特定指征的,只要您没有这些问题,还是自己生的好。

    如果孕妇有以下情况,需考虑剖腹产:

    1.骨盆明显狭小或畸形。

    2.阴道、软产道、盆腔、宫颈有特殊病变或畸形。

    3.胎位异常;如横位、臀位。

    4.产前出血;如胎盘早剥、前置胎盘。

    5.疤痕子宫。

    6.高龄初产妇(35岁以上)。

    7.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病情严重者,如妊娠合并严重心脏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。

    8.做过生殖道瘘修补或陈旧性会阴Ⅲ度撕裂修补术者,或有生殖器官畸形。

    9.先兆子宫破裂。

    如果胎儿有以下情况,可剖腹产:

    1.胎儿宫内缺氧。

    2.脐带脱垂:胎心尚好,估计胎儿能存活,但短时间内又不能经阴道分娩。

    3.胎儿珍贵。

    4.巨大儿(体重超过4千克)。

    此外,妈妈身材高大,意味着骨盆也较宽大,只要胎儿大小适中,是比较容易自然分娩的。不过,身材高大的母亲,常常怀上的孩子也个大,这与遗传有关,所以,高个子妈妈还是要综合考虑两方面因素,再决定其分娩方式。, http://www.100md.com(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张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