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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食品管理有七大原则
http://www.100md.com 2019年4月12日 生命时报 2019.04.12
     德国现有200多项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、规则和规定,从农药残留最高限量规定到消费者知情权规定,对食品的生产、运输、消费等环节进行了严格规范。政府在食品安全领域遵循“七项基本原则”。

    食品链原则。所有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措施必须沿着总食物链前后一贯地进行。例如,《食品饲料法典》就是一个完整的法规,适用于“从田地到餐盘”的所有阶段,无论是面包还是盘中的牛排,或者桶装啤酒,都应符合该法规标准。

    企业家责任原则。德国有一个“谨慎义务”的概念,食品生产商的责任从原料和配料选择开始,当顾客享用后,“谨慎义务”才算完成。

    可追溯原则。生产商必须记录各种食品的去向,证明产品原料来源。一旦发生安全问题,能很快找到原因。

    独立科学的风险评估。政府于2002年成立了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。评估报告为联邦部的决策和法院的判决提供科学依据,也用于向媒体、消费者部和公众发布信息。

    风险评估与管理分离。科学工作者在不受任何政治、经济影响的条件下撰写评估报告。但风险管理者与之不同,决策前必须考虑到环境、社会和经济利益等各方面,选择最合适的降低风险措施。

    预防原则。“防重于治”,例如,人们发现了尚未被人类认知的有害物质,这时,预防原则会影响责任人的决策,促使其采取适当措施来降低消费者的风险。

    风险沟通透明化。政治、经济和科学界(包括食品部、农业部、消费者保护部及营养协会、消费者联盟等组织)需要就风险评估和降低风险措施进行讨论,最后以适当方式主动公开关于风险的科学信息。▲ (文 闲), 百拇医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