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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科长购药记
http://www.100md.com 2017年10月8日 《家庭用药》 2017年第7期
     用药“想当然”,吃亏在“眼前”

    人事科长老郭因双眼发红、疼痛、分泌物多,到药店买了一瓶利福平眼药自行滴眼。用药一周不但无效,症状反而加重,于是到医院找他相熟的眼科主任咨询。主任得知,他用药前未看说明书,就想当然地用瓶里的液体直接滴眼,还把本应放入药瓶中溶解的药丸当作口服药吞入肚里,于是便打趣地对老郭说:“我说老郭呀,你当了那么多年人事干部可算是白当了!”

    老郭说道:“此话怎讲?”主任说:“你当年招工,都认真地审查求职者的履历表,对表上内容逐项核实,诸如姓名、年龄、出身、成分、特长等,确认合格才能录用……”

    老郭问道:“您讲这些跟我这眼药有啥关系?”主任接着说:“买药也跟招工差不多,也要认真审读其‘履历表’——药品说明书。说明书上面也有药品的‘身份证’,其号码便包括药品的‘出身’——生产地区、出厂年月和批号;‘成分’——所含的药物成分;‘等级’——是‘专业骨干’(处方药)还是‘一般人员’(非处方药);‘熟练工种’——适应证;‘社会关系’——‘药际关系’(药物间的互相作用);‘存在的缺点’——不良反应……你若认真阅读了药品的‘履历表’ 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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