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期刊 > 《中国医药科学》 > 2012年第21期
编号:13175849
医疗律师对院长的忠告(1)
http://www.100md.com 2012年11月1日 《中国医药科学》 2012年第21期
     在国家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大背景下,公立医院何去何从?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,最后还是要靠行政部门给出兼顾各方利益的最终方案。

    但有一点是肯定的,医患关系永远是医院运行中最为重要的关系,它关乎医院的生存和发展,而决定医患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医疗纠纷。因此,减少医疗纠纷也就是缓和紧张的医患关系。

    院长是医院的灵魂,他的思维、行为和管理,都将直接决定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减少。院长们可谓责任重大:既要医院缓解看病难,又要医院快发展,既要患者看上病,又要患者有好的就医环境,既要抢救生命,又要不能失败,凡此种种。

    本刊特约3位国内权威医疗律师以案说法,详解医院所涉法律事务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见解,并对院长在医院管理提高出了忠告。

    受访律师:

    卓小勤?著名卫生法学专家、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学教授
, 百拇医药
    郑雪倩?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、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主任

    徐?江?上海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、上海市康正律师事务所律师

    案例1:北京胸科医院医生外出会诊案

    案情回放:

    2012年,北京通州法院受理了首例会诊医生被告案。2011年5月14日,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胸外二科副主任医师李某外出会诊,11点5分,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一位患者实施肺"左全肺切除术",手术持续2小时45分钟。当日下午3点45分,病人突然出现血压下降和胸痛症状,第一医院立即组织抢救,进行开胸探查时,发现病人心尖处至左心室有一贯通伤,此时李康已离开医院。当晚10点该病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。

    律师忠告:
, 百拇医药
    外出会诊需“全程跟进”

    卓小勤: 病人左肺被切除后,左侧胸腔空了,心脏左移。术后应及时向左胸腔补气,使胸腔内压力平衡,心脏恢复原位,否则随着心跳纵膈摆动可能会引起心跳停跳。有人认为,可能是主刀医生没有做完手术,由当地医生做的关腹、穿刺补气,插管时未考虑心脏左移,损伤了心脏。

    由这一案件,得出一个重要的教训,即各医院应做出规定,凡是专家外出会诊应全程跟进。主刀医生除了支援基层医院完成医疗任务外,某些手术步骤可指导基层医生来操作,但专家一定要在现场指导,因为一旦当地基层医生缺乏相关经验,就容易出问题。

    郑雪倩:法律有规定,发生医疗事故,由发出会诊邀请的医院先承担赔偿责任,如果认定会诊医生有过错,赔偿后再与受邀参加会诊的医院协商分担赔偿金额,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应为病人所在的医院。因此,通州法院受理这一案件后又以“不适合主体”驳回了抗辩。
, 百拇医药
    医生到外地会诊,要和当地医生形成一个团队,认真负责亲自诊查病人,作完手术要交代当地医生如何观察病情、病人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如何处理,处理不了要及时反馈。有观点认为是当地医院医生在没有专家指导下发生失误,这只是一厢情愿的推论,配合专家手术的医师不可能完全没有经验。事实究竟如何,要看最后的调查结论。有的医院认为请来会诊医生就要全程管理,这不是十分合理的。

    会诊制度是对资源的合理利用,能带动基层医院技术发展,值得提倡,不能因为发生这个事件就一棍子打死。当然,通过这个事件,医院可借此规范会诊行为,减少会诊中可能出现的漏洞。两家医院之间应签订会诊协议,约定好发生医疗纠纷的责任处理问题。

    徐江:会诊本身是一个正常制度,跟受邀请医院没有太大关系,他履行的是接受会诊医院的职务行为,承担赔偿责任也是这家当地医院,如果会诊医生有需要承担的部分,再由两者协商处理。医院间可以先行签订责任合约,但在现实中,医生可能不会签订这样的协议。
, http://www.100md.com
    还是“红包”在作祟

    卓小勤:这次事件折射出医院管理上的一个疏漏——“红包”问题。有证据显示,该医生经常去牡丹江这家医院会诊,并收取高额“红包”。本次手术“红包”为1万元,这是违背有关法规的做法。

    郑雪倩:卫生部法规规定严禁医生拿“红包”,尤其不能容忍医生向患者索要“红包”。另外,在遏止“红包”现象的同时,应提高医生会诊费,通过制度来体现医生价值,让医生不需要通过“红包”这种“暗箱操作”形式就能提高其待遇。

    徐江:“红包”问题当然是不能允许的,这一点,医院的管理确实存在漏洞。

    案例2:北大医院熊卓为案

    案情回放:

    北京大学女教授熊卓为因腰疼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就诊,术后第7天死亡。患者家属王建国认为,给妻子治疗的几名医生均为医学生,无单独行医资格。2010年4月28日,北京高院终审判决,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存在医疗过失造成熊卓为死亡的后果,判决赔偿熊卓为丈夫王建国和母亲75万余元。但对“是否非法行医”的问题未认定。
, 百拇医药
    律师忠告:

    医院危机管理需要“补课”

    卓小勤:医院危机管理是目前很多医院欠缺的,哈医大二院天价医药费事件、北大医院熊卓为案等一些重大医疗案件中,集中表现为医院处理危机事件经验不足,在突发事件发生时,媒体介入后,危机公关和处理不得当,造成较大不良影响。

    优秀的医院管理者,在危机可能爆发前,就能正确评估危机可能给医院带来的不良影响,针对危机的源头采取对策,尽可能掌握主动,使危机消失于萌芽状态。危机爆发后,医院管理者应及时处理。以北大医院熊卓为案为例,如果确实存在问题,应公开承认错误,并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行政处分,很快就能平息事态。如果医院管理者还坚持否认错误,会产生很不好的后果。

    环境恶劣让医院不敢认错

    郑雪倩:为什么医生和院方不敢道歉?因为医患关系处于非常紧张的状况。医生想说“对不起”,患方马上录下来说,你道歉了,说明你承认了,过错全在你们,不需要做鉴定,你们就准备赔一大笔钱吧。有时责任并不完全在医院,院方一旦承认过错就使自己陷入被动。在国外,如果发生医疗纠纷,医生可以说,这一方面是我的疏漏,那一方面不是我造成的。而在我国,由于患者一方不够理性,往往会出现不辨是非,借事件向医院索要高额赔偿,这是不合理的。, http://www.100md.com(费菲)
1 2下一页